艺术作品的构成
1.内容与类型统一
(1)艺术作品的内容,是指经过艺术家体验、加工和创造的人类生活,其中既包含着对客体世界的能动反映,又凝聚着艺术家对生活的感受和评价,融人艺术家的知、情、意。在具体艺术作品中,艺术内容主要指题材、主题、人物、环境、情节等诸多要素的总和;题材和主题是艺术内容的主要要素。(2)艺术作品的类型,是指艺术作品内容的存在方式,亦即作品的内部联系和外部表现形态。其内部联系包括内容诸要素之间的相互联系和组织方式,主要指结构;其外部表现形态呈现为表现内容的方式和手段,包括艺术语言、艺术手法、类型体裁等。
(3)艺术作品的内容和类型是不可分割的整体。内容与类型的和谐统一才能充分体现艺术魅力。
2.感性与理性统一
(1)在艺术作品中,感性更多地是指蕴含于作品之中的情感因素,以及寄寓在类型之中的感性特色。
(2)在艺术作品中,理性是指通过作品的形象、意境及类型所凸现出的理性内涵。
(3)艺术作品是感性与理性的统一。一方面.艺术作品表现为感性与理性的统一;另一方面,艺术作品还表现为情感因素与理性精神的统一。
(1)再现是指在艺术创作中将客体世界及人物真实地呈现于作品之中。
(2)表现是指在艺术创作中重在表达主体的情感和理想.以及主体对客体世界的思考和评判。
(3)再现和表现从来都是紧密联系的。再现性艺术作品同样需要融入主体的情感和理想;
表现性作品虽然所表达的主要是心理和情感的真实,但也具有再现性。
手机:18560107511
Q Q:1926272777
公司地址:济南市历下区碧桂园凤凰中心
Copyright © 滨州国航教育 版权所有